遺產繼承向來是大家關注的議題,社會上關注富豪們如何分家產,就算是自家也會關心長輩的財產會如何分。大至富豪小至家庭,遺產怎麼繼承都是大家很關心的話題,弄不好兄弟鬩牆、家庭失和都是有可能的。
先前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離世,就引發了遺囑的風波,儘管張榮發本人希望所有財產都給小兒子張國煒繼承,但法律上是無效的,那假如長輩沒有留下遺囑的話,遺產到底該怎麼分呢?我們來看看繼承順位相關規定吧!
繼承有先後,不是所有人都有!
作為一家的孫子輩,你以為長輩夠有錢,離世後所有的晚輩都可以分到一杯羹嗎?錯了!有時候還可能真不關你的事情。繼承在法律上其實有順序之分,就是所謂的「繼承順位」。
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,繼承人分「配偶」、「血親」兩種,配偶之間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,還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,是「當然繼承人」,但扣除剩餘財產後,剩下的錢要與血親的第一順位繼承者依比例分配,這部分比較單純,但血親眾多則有優先順序,首先是直系卑親屬,也就是子女們,再來依序分為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等。(養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算不算繼承人?順序有影響嗎?詳細資格可以參考:繼承順位一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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